关于文学院最长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告
作者: 时间:2025年11月05日 14:00 点击数:
各位博硕研究生:
经2025年10月20日哈尔滨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,通过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与学位复核办法(试行)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2号)、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与评阅工作办法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3号)、《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4号)三份学位授予相关文件。
上述文件及相关要求,适用于2025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实施后,仍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。请我院未申请学位的2017级博士研究生(含留学生)和2020级非全硕士研究生等及时了解文件内容,速与学院联系,确保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开展。
学院联系人:侯文婷 王思佳
联系电话: 88060753
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
2025.11.5